登报热线:020-37608422 / 18922350251(微信号)
南方都市报  遗失声明  公告启事  登报公示     微信扫码登报    快速登报
分类广告   工商广告    登报挂失  登报声明     报社直办登报    权威刊登

  • 1
  • 2
  • 广电总局重磅!冲上热搜 |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登报
  • 所属类别:南方都市报最新    发布日期:2022-8-10      浏览次数:1078
  • 广电总局重磅!冲上热搜

    南方都市报 2022-08-08

     重磅 

    广电总局拟定新规!

    包括增加片酬管理规定

    禁止收视率虚假宣传


    据广电总局网站今天(8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正确导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修订工作基础上,起草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34号令的主要修改体现在:


    (一)完善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在管理对象方面,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


    (二)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包括对于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


    (三)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行了优化,包括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取消逐级审核环节、合并电视剧片制作许可、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报材料等。


    (四)完善对节目制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有关机构、 个人的配合义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了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首页   |  南方都市报   |  关于我们   |  登报流程   |  登报价格   |  联系我们

登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9号南方都市报登报广告部   电话:18922350251
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广州报纸登报网 粤ICP备08103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