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报道 南方都市报 2024-01-01
今天(1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9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等的行为。分别是:
市民担忧:那么多人,能管得过来吗?
尽管支持该项政策,但不少市民却表示实际落实尚有难度:那么多人,能管得过来吗?
上班族思思(化名)担忧:“如果强制实施罚款,很可能会和被投诉/举报的乘客发生矛盾。”大学生小妍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认为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搭乘坐地铁,而大多只有“一面之交”,如果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市民只乘坐了一站就离开,很难找到人并罚款。乘务员平时忙于指挥乘客上下车,也难以腾出时间来正在管理和制止这些人,“一开始实施确实会有不少困难。”
“要投诉那些人很麻烦。”市民梁女士坦言自己曾经想要投诉有人在车厢内故意制造“噪音”,但当时自己根本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记住对方样貌,后来只能不了了之。“会很浪费时间,而且未必能记住具体时间和当前车厢号是什么,整个流程会很麻烦,最后可能就忍一下算了。”
对此,不少市民希望地铁内张贴显眼的投诉方式,一来可以警示乘客,二来可以让有需求的乘客能够快速找到投诉的渠道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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